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在籍学生中,105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有相关佐证材料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和《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(修订)》(鹤职院〔2017〕36号)第三十四条等相关规定,经学校审核,2025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通过,拟予对该批学生退学处理。现予网上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5年4月16日——2025年4月23日
本公示期满,即视为退学处理决定送达。
公示期内若无异议,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,给予正式退学处理,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;如学生本人有异议,请在公告期内书面向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提交异议申请。联系电话:0392-3330578。
鹤壁职业技术学院
2025年4月16日
附件: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(105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