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6日下午,公共基础教育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,深入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和《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》,会议由党总支副书记、院长高海虎主持。
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以党章为根本依据,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,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。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,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。《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》坚持党员标准、严格教育管理监督,坚持客观公正、慎重稳妥、依规依纪,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相关规定。
会议要求,公共基础教育学院各部门、各党支部一定要遵循两个条例和一个办法的规定,切实履行好各自责任,扎实做好基层组织党的建设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公共基础教育学院在学校“双高”建设、教育教学管理上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(供稿部门:公共基础教育学院 撰稿人:夏春云 审核:奚建刚 编辑:郭歌 责任编辑:谭平)